警钟长鸣
 
高校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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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职务犯罪

其实,腐败并不仅局限于政府部门,也没有什么百病不侵的净土。只要条件具备,都可以发生,甚至系统地、大面积地发生,高等学府也不例外。

这正像报道所说,自1999年来我国高等教育扩招10年来,湖北地区已有多所高校领导因受贿等受审领刑成为阶下囚。据湖北省纪委提供的资料,仅最近几年湖北地区的高校先后就有武汉科技大学原校长刘光临、原党委书记吴国民、三峡大学原党委书记陈少岚、原湖北民族学院党委书记彭振坤、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原校长高勇、武汉科技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杨永才、武汉理工大学原副校长李海婴等十几名高校领导干部倒在权钱交易上,这些被查处的高校领导,涉案金额少则几万元,多则数百上千万元。

由此可见,今日的高校已经不是昔日远离世俗与社会隔离的象牙塔,尽管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高校都采取了一定的治理措施,但腐败案件仍然屡有发生。特别是百年学府武汉大学近日发生大地震,该校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党委常务副书记龙小乐,因涉嫌在基建工程中巨额受贿被捕。陈绍方被称武大有史以来最大蛀虫。有网友评说为触目惊心,其实,细想想,这也是读者和网友们共同的感叹。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反腐倡廉要靠思想教育,更要靠制度,制度具有根本性、全面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作用。”“制度好了,可以使坏人不能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而反观高校职务犯罪频发的背后,经济制度不健全,为职务犯罪创造了条件,经济交往频繁,滋生了职务犯罪的土壤,经济监督不力,为职务犯罪埋下了隐患,价值观念错位,为职务犯罪提供了动机,我想,这就是高校成职务犯罪新高发区的根源所在。

痛定思痛。我认为,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对财务、基建、采购、科研经费、校办企业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校务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是防范和治理高校职务犯罪现象迫在眉睫的根本之道。否则,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就无法遏制,高校教育事业就难以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已经取得的改革发展成果也会毁于一旦,更难以为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作出应有的贡献,最终必然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

所以,当务之急是尽快从高校职务犯罪的经济特点、经济原因找准经济防治的突破口,建立防范好人变坏的制度机制,惩防并重,使高校管理人员思想上不想犯罪,行动上不敢和不愿犯罪,工作上不能犯罪,从而才能有效地预防高校职务犯罪,保证高等教育事业始沿着正确、健康的道路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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